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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》获人大通过?为

来源:中国集体经济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1-08-09
作者:网站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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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封面新闻记者?田志道 近日,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》。 《条例》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实施以来全国第一部由省人大

封面新闻记者?田志道

近日,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》。 《条例》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实施以来全国第一部由省人大颁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,为国家立法探索了“四川经验”。

《条例》着眼将人大立法决策与党的改革发展稳定重大决策有效衔接,把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到地方法律法规中推进四川两项改革。 “文章推进乡村振兴,提供法律支持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,立法与改革相衔接,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和运行在法治轨道上规范,依法赋予其特殊法人资格和市场主体资格,完善法人治理机制,保障其切实运行 1.管理好农村集体资产,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,发挥作用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。

在项目实施、财政投入、财政税费、土地政策、人才保障等方面,明确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支持,鼓励社会资本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发展现代农业、休闲农业等乡村旅游等产业将实现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,通过承包、租赁、参股、自主经营等多种途径,促进资产保值增值。 -风险和可持续的方式。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分配的有关规定,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,解决群众最关心的最现实的利益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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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《中国集体经济》 网址: http://www.zgjtjjzzs.cn/zonghexinwen/2021/0809/1287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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